学工处 发布时间:2017/9/8 14:34:17
各分院、各班级:
为了总结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共创和谐文明校园。经研究决定,特开展本次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范围:
2017级新生班除外的所有在校学生和班级均可参评。
三、表彰名额:33个
1.先进班集体:按所在分院班级总数的20%比例.
材料工程学院: 2个 (9)*20%
机械工程学院:8个 (40)*20%
电气工程学院: 9 个 (43)*20%
信息工程学院:7个 (34)*20%
技师学院: 7个 (34)*20%
2.三好学生:按评选标准达标数计名.
3.优秀学生干部: 每班1名
材料工程学院学生会:8名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 12 名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12名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8名
技师学院学生会:8名
校学生会:4名
校卫队:下罗校区:4名,技师学院:2 名
四、评选条件:见《学生手册》
五、评选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1.申报班级写好书面总结材料交所在分院,10月16日前完成。
2.各分院于10月23日前完成评审并确定班级名单,10月30日将相关评审资料交学工处.
(二)三好学生、班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班主任组织委员及全体同学按照相应的评选条件进行认真的评选,并于10月16日前将填好的评审表交所在分院。
2.各分院于10月23日前完成评审并确定名单,10月30日将相关评审表交学工处。
(三)校卫队、分院学生会、校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校卫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保卫处根据指标数,按相应条件组织评选,10月30日前将评审表交学工处。
2.各分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分院根据指标数,按相应条件组织评选,10月30日前将评审表交学工处。
3.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学工处根据指标数,按相应的条件组织评选。
学工处将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审核后报请学校审批。
六、评选活动要求:
各分院、各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的相关评选办法及条件,要通过评选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制定措施,使之真正的起到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共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作用。
学 工 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