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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 活动月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责编编辑: 发布日期:2020-12-28 点击: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3/9 12:38:50

各系[处]、班级、班主任: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大学生文明行为习惯,优化育人环境,增强大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促进校风建设。学院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告别陋习,文明修身,争做文明大学生”为主题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目的

通过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学生自觉树立良好形象,建立健康文明校园秩序,把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校风建设相结合,由浅入深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进一步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主题口号:“告别陋习,文明修身,争做文明大学生”

二、开展《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以“告别陋习,文明修身,争做文明大学生”为口号,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文明修身氛围,强化文明意识、做文明学生、建文明校园、树文明风尚。

大学生基本行为规范具体内容:

(一)、课堂行为规范

1、仪表整洁,不穿背心、短裤、拖鞋或赤背进入课堂;

2、遵守上课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睡觉,不使用手机,不随意进出课堂;

3、保持教室秩序,不在教室和走道上吸烟、喧哗,不带食品进教室,离开时主动带走个人垃圾;

4、爱护教学设备和其他公共设施。

(二)、宿舍行为规范

1、自觉维护宿舍区公共秩序,不起哄滋事,不大声喧哗,不在楼道内打球、踢球;

2、不使用违章用电器,不吸烟,不酗酒,不变相赌博,不看不健康的读物或影视,不向窗外泼水和乱扔废物;

3、不私接电源和网线,电源插座线路板要离地面并固定好,不能放于床上等人体经常接触的范围;

4、遵守作息制度,不晚归,不外宿,不留宿他人。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5、爱护公物,节约用水,不污损寝室、走道墙面和其他设施。保管好个人物品,不侵占他人财物。

(三)、食堂行为规范

1、文明就餐,不插队,不拥挤,不嘻闹;

2、尊重师付劳动,不随便乱倒饭菜,用餐完毕自觉送还碗筷;

3、不浪费粮食,倡导“光盘”行动。

(四)、晚自习行为规范

1、在自习区内保持安静,不喧哗、不使用手机;

2、不在自习区吸烟、饮酒、吃零食等与学习无关的事,离开自习区时主动带走个人垃圾;

3、不玩网络游戏,不迟到早退。

4、爱护自习区教学设备和其他公共设施,节约水电。

(五)、图书馆行为规范

1、入馆注意仪表整洁,举止得体,文明用语,保持馆内安静;

2、不携带饮食入馆以保持馆内清洁和卫生;

3、不抢占座位或随意移动阅览桌椅;

4、不藏匿、撕割、涂画、偷窃书刊资料;

5、保持安静,不喧哗、不接拨电话、不吸烟。

(六)、校园行为规范

1、仪表整洁,不穿拖鞋、短裤、背心等进入公共场所;

2、爱护环境,不乱丢垃圾和杂物,不乱贴海报、广告、标语和横幅;

3、爱护绿化,不践踏草坪,不攀折、损坏树木和花草;

4、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起哄滋事;

5、男女同学文明交往,举止得体。

三、开展《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舆论动员阶段(3月15—3月22日):为营造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月活动氛围,学院将组织开好三个会: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大会,院、系团委、学生会、班级班长团支书记会议,班级主题班会。全面贯彻落实本次教育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各班要组织学习《活动通知》,制订教育活动计划,出一期专题黑板报。组织学习学校指定的“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PPT,通过团委微信平台、校园广播网站、横幅、展板等阵地集中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活动氛围,提高广大学生对开展本次活动思想认识。

开展一次“告别陋习,文明修身,创建文明校园,争做文明大学生”的签名活动。

2.学习讨论阶段(3月23日─3月31日):班主任组织学生用晚自习时间及课余时间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罚规定》、《学生奖励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内容。围绕“摒弃吸烟陋习,共建品质生活”、 “学会文明处事,自觉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不乱丢乱扔、乱涂乱画、乱张帖,保持校园整洁”等主题展开讨论,每个同学都要结合自身实际作好发言,谈感想,谈今后的打算,各班都要作好讨论记录,切忌走过场。

鼓励各学生社团组织、各系和班级发出开展《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

活动月的倡议书,号召广大同学积极参与,从现在做起,用实际行动告别陋习,文明修身,人人争当文明大学生。

3.治理整顿阶段(4月1日─4月20日):班主任组织班委、团支部制订整改措施并报所在系,发动同学进行自查自改,自觉养成。学工处、团委会同各系将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班级和个人,学院将作严肃处理并将其集中进行再教育。

(1)、学院设立流动文明监督岗,实施定期与不定期对学生寝室、教室、食堂、图书馆、阅览室等场所检查,成员由学院分管副院长,学工处、团委、各系领导,学管老师,学生干部组成。具体检查人员安排、检查时间、地点等安排见附件。每天负责执勤的监督人员要对食堂、校园内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拍照并做好记录,做好资料汇总和不文明行为曝光。

(2)、执勤监督人员要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文明行为做好记录(必要时做好信息拍照采集),做好资料汇总和不文明行为曝光。学校设校园不文明行为曝光点。

4.总结提高阶段(4月21日─4月26日):各系、各班级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活动方案、效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等)并报材料至系团委、学工处,学校将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学生个人的表现,要记入学生思想操行评定中并与年度评先评优、奖学助学等工作结合起来。学校将对此次主题教育活动做出总体评估,并形成我校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长效机制。

四、开展《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要求

1、各级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全面提高大学生素质营造良好校风的重要举措,各系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全面部署,务求实效。

2、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修身的先锋。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要积极投身到“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活动中,以实际行动感染、引导广大同学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争做文明修身的表率。

希望各系、各班级都积极行动起来,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工作把本次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学 工 处 团 委

二○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