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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责编编辑: 发布日期:2023-03-21 点击: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3/25 12:06:15

各分院、技师学院:

为体现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的真挚关怀,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费用并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将开展2019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评选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含高职、中职学生)

1.在学年内因家庭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享受了当年国家资助后不能完全解决生存、生活性需要的学生(进入贫困生数据库,且认定为特困的学生)。

二、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学年学习成绩列全班前70%,无挂科;

4.生活节俭,不铺张浪费,无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5.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及各种公益活动。

三、困难补助等级及额度比例

根据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高职类别困难学生的困难补助共分为3个等级:一等 5000元/年,二等 3000元/年,三等 1500元/年;中职类别困难学生的困难补助共分为3个等级:一等 3000元/年,二等 2000元/年,三等 1000元/年。

四、临时困难补助时间及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据实填写《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或《江西省机电技师学院学生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并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由班主任组织班级的特困学生困难补助推选工作,负责组织班级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对申请学生的经济情况、生活水平及在校表现进行考查的工作,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困难补助推荐名单及补助等级,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分院审核。资助工作纪检监察员全程监察班级特困学生困难补助推选工作。

3.各分院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确定困难补助及等级,在所在分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 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分院推荐的学生资格、档次等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后报学校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束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同时设立公开监督电话,受理学生投诉,无异议后,上报校长办公会。

五、注意事项

1.各分院、技师学院在困难补助的审核阶段,应结合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情况进行统筹考虑。对一学年内获得各类助学金超过6000元以上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享受困难补助。

2. 请各分院、技师学院于4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