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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责编编辑: 发布日期:2023-04-13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辅导员发展搭建示范引领平台,提升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根 据《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赣机院学字〔2023〕3号)文件要求,由党委学生工作部 (处) 组织开展辅导员工作室 (以下简称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成员应不少于5人(含主持人) ,成员由主持人确定。主持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 副书记等,其中专职辅导员需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三年以上。

2.工作室成员应为连续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年以上的辅导员,且一线专职辅导员比例不低于80%。

二、申报方向

工作室应以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学生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为重点建设方向,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五条“辅导员基本工作职责”来设计和建设。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领军人物的重要抓手,从当前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出发,结合学校和学院工作实际等开展研究和实践创新,要突出特色,找准切入点,形成并推广富有特色和实效的创新做法和理论研究成果,提升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工作室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2.申报人需填写《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以下简称《申报书》) ,于5月19日之前将《申报书》纸质版 (一式三份) 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处) ,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

3.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管理相关事项和要求具体见《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联系人:史凌宇 联系电话:********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处)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