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清明节将至,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4月5日(星期三)放假。学生在4月4日下午上完课方可离校,4月5日晚19点前须返回学校。
二、具体工作内容
1.严格执行报备和去向登记制度。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假期去向摸查,登记离校学生相关信息。学生离校外出或回家,必须严格履行报备手续,如实登记去向,学生返家后,应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平安,同时辅导员(班主任)应主动向学生家长了解学生是否安全到达目的地。对于未报备私自离校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2.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假期前,各班级要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主要突出在校规校纪、生命财产、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防治传染病、网络诈骗、防火防盗等重点内容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做好放假前教室、宿舍的安全检查、卫生扫除,保持教室、宿舍安全整洁。学生离开教室、宿舍后须断开所有电源开关,关闭好门、窗。
4.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假期期间,各二级学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
5.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加强现代祭祀理念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学生通过网络祭祀、撰文祭祀、家庭追思等安全、文明、绿色的祭扫方式,居家缅怀先祖、缅怀英烈、寄托哀思,传承弘扬清明文化。
三、有关事项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各项工作要求。
2.明确责任。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主动深入学生、走进宿舍,了解学生情况,指导学生安排好假期生活。
3.做好离返校情况登记。辅导员(班主任)需在4月4日下午16:00和4月5日19:00分别将各班级的离校、返校情况填报在《2023年清明节学生离校和返校情况登记表》中。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