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 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 时代新人。根据《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 作实施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2024届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生总数5%,择优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信念坚定。始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校期间,每学期思想品德操行为“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勤奋好学,学业优秀。成绩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4.全面发展,示范引领。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 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校期间获校级以上荣誉、奖励2项以上或省级(含)以上技能大赛名次、表彰、荣誉称号1项以上。
5.在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完成毕业去向填报和去向登记确认。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2.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
3.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文明建设作出贡献或受到社会人士表扬赞许的毕业生。
三、 评选程序和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选标准,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人选。
(一)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二级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2.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 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经 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对象并在二级学院内公示3天。
3.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全面审核各二级学院 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并公示5天,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4.发文表彰。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进行表彰。对获得“ 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获奖材料计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推荐谁负责”, 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评选方案,严格执行公 示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2.严格控制应届毕业生总人数5%的比例(采用四舍五入法 取小数点前整数),对组织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报送方法。各二级学院于5月25日16:00前将纸质《江西 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 A4纸正反面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申报统计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学院负责人签 字)及学生获奖材料复印件交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丁老师)。
已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出 现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因违纪行为受到处分、在就业过程中 因个人主观原因未按时更新毕业去向登记信息及其他不适合授 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等情形的,学校将按规定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附件:1.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申报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