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学生刻苦学习、 积极创新,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 面发展,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23年校设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设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全学段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记录;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二)除满足基本条件外,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综合发展奖
奖励全日制高职二年级及以上、高职五年一贯制五年级、中 高职3+2衔接培养高职二年级学生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最为卓越的同学。在评定年度,思想品德操行为“优”;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 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各年级各专业可参评人数前5%;获得省级及以上竞赛奖项或荣誉称号。
2.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包括:勤学奖、诚信自强奖、毕业励志奖。
(1)勤学奖:奖励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在评定年度,思想品德操行为“优”;学习刻苦,无不及格 科目。(一年级学生参考2023年秋季学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 )
(2)诚信自强奖: 全日制高职二年级及以上、高职五年一 贯制五年级、中高职3+2衔接培养高职二年级学生中申请过生源 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勤工助学且工作表现突出,具有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等良好品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评定年度,思想品德操行为“优”;学习刻苦,无不及格科目;获得校级及以上竞赛奖项或荣誉称号。
(3)毕业励志奖: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 2024年应届毕业学生(2021级大专、2019 级高职五年一贯制)中表现优异的学生。在评定年度,思想品德操行为“优”;专业综合实训评定成绩为优秀;通过专升本考试,并即将到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深造。
四 、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
(一)奖励名额
奖励名额依据2023年12月在校生人数核算,详见附件1。
(二)奖励标准
1.综合发展奖。每人奖励1000元。
2.单项奖
(1)勤学奖。奖励标准为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其中, 一年级学生奖励金额减半。
(2)诚信自强奖。每人奖励800元。
(3)毕业励志奖。每人奖励600元。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 3月27 日 - 4月10日)
学生向所在的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二)班级复核( 4 月 1 1日-4月21日 )
班级复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将符合申请条件学生报送至二级学院评审。
(三)二级学院初评 (5月31日前)
各二级学院在收齐各班级提交的校设奖学金申报材料后,由 学院资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民主评议等 方式确定本学院校设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及奖励等级。推荐学 生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学生工作处。(备注:毕业励志奖学金,待专升本考试录取结果出来后再组织申请)
六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二级学院要重视校设奖学金评选工作,周密安排,协同推进,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细化方案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加强学校奖助学金政 策宣传;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细化评选实施方案,指导各班级开展好评选工作。
(三)严审材料,按时上报
各二级学院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所有材料均按奖项类别、年级、班级及学序号归类排序整理,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未尽事宜,可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曾莲珍 电话:0791-83805953
附件:1.2023年校设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2.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设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学院2023年校设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