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班由班主任和班委集体决定,指定一名班委干部负责本班的考勤工作。学生上理论课、实习课、实验课、早操、晚自习及参加学校有关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
二、考勤内容分为:出席、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无故缺席六种。
1.出席:按规定时间按时出席者;
2.迟到:按规定时间迟到10分钟以内者;
3.早退:按规定时间提前10钟以内离开者;
4.病假:生病,持校医务所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者;
5.事假:指确有特殊情况,事先填写规范的请假条并经班主任或相关部门批准同意者;
6.无故缺席:指没有任何缘由而不去上课者。
三、属下列情况者,不能请事假。
1.陪同亲戚朋友游玩;
2.上街办私事;
3.除父母以外的亲属病、丧;亲友结婚以及其他事务。
四、请假批准程序。
1.病、事假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但同班同学在同一天内请假人数不得超过3人次;
2.病、事假3—7天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分院审批;
3.病、事假8—15天由班主任,分院签署意见,学工处审批;
4.病、事假16天以上由班主任、分院、学工处签署意见后,分管校长审批。
五、逢五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假日前3天,一般不予请假,特殊情况者由分院审批。
六、学生请假要健全手续。办理请假手续要一式两联,一联给请假人,另一联(存根联)用于学生返校后的销假及存档。
七、班级考勤要真实、公正、公平。每月末或下月初由院学生会纪检部统一收集汇总,其结果一式二份,分别报分院及学工处。此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班级班费发放及班主任工作考评的依据。
八、学生无故缺席按实际课时计算,上午4课时,下午2课时,晚自习算1课时,大专学生晚自习每缺一次签到,按每次缺席一课时计算。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缺席一课时。
九、节假日各班班主任将本班留校和离校人员报分院,分院统一汇总后报学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