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牵头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与管理、表彰奖励、资助救助、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违纪处理、学生意外、安全事故和其他事件处理,抓好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
办公地址:图书馆一楼
联系电话:0791-83805953
邮箱:jxjdxgb@163.com;16008756@qq.com
学生工作处
1.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制定学校学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各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与评估。
2.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校性学生思想教育活动。
3.指导、协调各二级学院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聘任、培养和考核工作。
4.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学生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5.负责学生校级各类评奖评优工作,负责学生留校察看及以上学生违纪的处分工作,负责学生档案的转接与管理。
6.负责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设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
2.负责联络相关公益基金会与社会爱心人士及资助渠道拓展工作。
3.负责并配合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工作。
4.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资助工作,负责毕业生或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及退伍复学学费资助工作和退役士兵/士官考入大学学费资助工作。
5.负责全校学生的学费免、减、缓交办理工作。
6.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7.负责临时困难补助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理咨询中心
1.开展日常的心理咨询工作;
2.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传授心理健康知识;
3.定期编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报纸《心灵驿站》;
4.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对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和意见,组织培养学生骨干;
5.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
6.多方面地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7.建立大学生心理卫生预防体系,积极进行危机干预;
8.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以科研促教育,提高专职人员的业务水平;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