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 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紧密围绕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 明确学生成长成才路径,鼓励学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个性优 势,科学制定个人发展规划,不断提升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能 力。特制定《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适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职学生。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提升工程实施纲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秉承“崇德尚能知行致远”校训, 贯彻“育人为本、德育为魂、技能为根”人才培养理念,坚持 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学 生树立科学成才观念。
二、发展维度
学校结合“思政铸魂”工程,构建“德能并举、身心共融” 发展标准,遵循“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理念,围 绕思想道德素质、职业能力素质、实践能力素质、身心健康素 质四个方面对大学生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价,引导学生理性全面认识自我、科学合理规划大学生活,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 接班人。
三、基本原则
(一)思想道德素质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爱校荣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具有强烈的爱校荣校意识。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遵守承诺、知行合一,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能够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热爱集体、团结友善。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二)职业发展素质
注重提升学习能力。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适合自身的学习方法。各门考试中不存 在挂科现象。严格遵守职业规范。熟悉本专业具体职业要求和 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胜任能力。专业实训成绩达到及格及以 上水平。主动培育创新意识。主动了解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政
策、资讯、主动观摩创新创业大赛。努力提升职业技能。能够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积极考 取职业技能证书、主动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等。合理制定生涯规划。能够根据自身兴趣、特点,结合社会需要,明确个人职业目标,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三)实践能力素质
树立正确劳动观念。树立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 耻的劳动观。积极参加学校劳动教育周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创 新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创新创业活动,参与技术改良、工艺 革新、先进适用技术传播,着力培养创新能力、提升自身专业 水 平 。主动提升管理能力。积极参与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具备一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参加实践活动。积极参加社会调 查、生产劳动、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 动。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系列主题实践活动。重视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 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热情参与、积极投身到帮贫救困、扶弱助残、倡导文明、维护秩序、爱护环境等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中。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的倡导者、弘扬者和践行 者。
(四)身心健康素质
加强体育锻炼、培育卫生意识。能够通过每学期的体质健 康测试,在校期间熟练掌握一项体育技能;能够做好自身卫生 工作,注意饮食卫生,远离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重视人身安全、珍爱宝贵生命。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自我 保护能力,理解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珍爱宝贵生命。主动了解自我、积极悦纳自我。能够对自己的能力、性格、优缺点做出 恰当客观地评价,制定切合实际的生活目标和理想。合理调控 情绪、保持良好心境。能够采取适当方式调节负面情绪,不过 分压抑自己。保持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良好心境。审美观念正确、审美情趣健康。能够学会认识美、欣赏美、创造美。主 动培育高雅的审美情趣。
四、综合评价体系
构建学生综合评价体系有助于促进学生专业学习、职业规划和社会适应,该体系具有一定的诊断性、评价性、导向性。 二级学院应当按照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要求和不同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与考核,形成科学合理的学生自我激励机制,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
(一)评价方式
学生综合评价工作主要是对学生学业成绩、学生综合素质两方面进行考核。学生综合评价结果以学生综合评价总分的形 式进行呈现,学生综合评价总分计算方式如下:
1.学生综合评价总分=学业成绩平均分×60%+学生综合素 质测评分×40%
2.学业成绩平均分=Z 各门课程分数/∑课程数 3.说明: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二)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测评内容包含思想道德素质、职业发展素质、实 践能力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四个方面,每方面占比为25%。思想 道德素质得分项、职业发展素质得分项包含基础分项、加分项、 扣分项三个部分,实践能力素质得分项、身心健康素质得分项 包含基础分项、加分项两个部分。学生表现符合加分项要求可 予以加分,符合扣分项情形须予以扣分。
1.思想道德素质得分=基础分值(60分)+加分分值(40 分)-扣分分值(20分)
分数项 类别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基础分项 (60分) |
| 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恪守学术道德,自觉加强个人品 德和网络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类场所 管理公约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均可获得思想道 德素质基础分60分 |
加分项 (40分) | 政治 表现 | 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团活动 ,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撰写心得体会者予以加分。参加 学校活动的加2分/次,二级学院活动的加1分/次,班级 活动的加0.5分/次(每学年最高加6分) |
入党(团)情况 | 撰写入党(团)申请书加1 分 |
凡入校以来确定为共青团 员、入党积极分子(须满 一学期)、中共党员(含预 备党员)加2分 |
集体 表彰 | 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 先进班集体”等集体荣誉 | 班长、团支书加4分 |
其余班委加3分 |
班级其他同学加2分 |
获评“文明寝室” | 寝室长加2分 |
寝室成员加1分 |
个人 荣誉 | 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荣誉称号的(不含获奖 学金者),分别加10、8、6、4分(每学年最高加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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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最美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先进 个人”“优秀管理者”“优秀成员”等) |
主题 教育 |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升国旗仪式暨国旗下的思政课 活动加2分(每学年最高加6分) |
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安排的安全法治、心理健康、 校纪校规等主题教育加2分(每学年最高加6分) |
完成线上答题,每次加1分,完成满分者可再加1分(每 学年最高加4分) |
扣分项 (20分) | 法律 意识 | 参加非法活动、非法组织者;参与网络赌博、刷单、诈 骗、裸聊等违法网络行为者;在网络上制作、复制、发 布网络不良信息、违法信息者;在网络“翻墙”浏览境 外有害网站等行为,除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外,视情节 扣2—5分 |
纪律 意识 |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校、院处分或校、院级通报批评者 ,不能参加该学年的评优评先 |
受到二级学院通报批评 | 扣10分 |
受到学校通报批评 | 扣12分 |
警告处分 | 扣14分 |
严重警告处分 | 扣16分 |
记过处分 | 扣18分 |
留校察看 | 扣20分 |
| 社会 公德 | 在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寝室等公共场 所吸烟、酗酒者 | 视情节 扣2—5分 |
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学习和休息,影响宿 舍卫生 |
故意损坏公物,或有其他违反社会公德行为 者 |
个人 品德 | 言谈举止粗俗,公共场所衣着打扮明显不符 合学生身份,品行不端者 |
恶意拖欠学费等其他不良诚信记录者 |
行为 规范 | 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者 |
不履行请、销假手续者 |
私自在校外租房、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 |
活动 参与 | 在升国旗仪式暨国旗下的思政课活动,学校 、二级学院安排的安全法治、心理健康、校 纪校规等主题教育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者 |
(说明:除表格中思想道德素质类的加分项及扣分项外,其他加分项参 照个人荣誉类加分,其他扣分项参照纪律意识类扣分。)
2.职业发展素质得分=基础分值(60分)+加分分值(40 分)-扣分分值(10分)
类别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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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项 (60分) | / | 凡努力提升各项职业技能、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学习态 度端正的学生,均可获得职业发展素质基础分60分 |
加分项 (40分) | 学业 成绩 | 学生学业成绩平均分(考 试科目存在挂科,不予加 分 ) | 排名在班级前10%加8分 |
排名在班级前30%加4分 |
排名在班级前50%加3分 |
实习 考核 | 实习阶段考核得分(实习 考核不及格,不予加分) | 排名在班级前10%加5分 |
排名在班级前30%加4分 |
排名在班级前50%加3分 |
课外 拓展 | 参与省级(行业协会)、校级、院级、班级读书阅读活 动,省级(行业协会)2分/个,校级1分/个,其他0.5 分/个,最高6分。 阅读图书(书目限学校图书馆馆藏或推荐图书),借阅 量排名在班级前10%加4分,前30%加3分,前50%加2分。 |
职业 发展 及技 能竞 赛 | 参加与专业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参照下表进行加分: 表1职业技能竞赛加分参照表 | 级别 | 层次 | 加分情况 | 学生负责人 | 其他成员 | 国 家 级 | 一等奖 | 20 | 16 | 二等奖 | 18 | 14 | 三等奖 | 16 | 12 | 省 | 一等奖 | 16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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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 | 二等奖 | 14 | 10 | 三等奖 | 12 | 8 | 市 级 | 一等奖 | 12 | 8 | 二等奖 | 10 | 6 | 三等奖 | 8 | 4 | 校 级 | 一等奖 | 8 | 4 | 二等奖 | 6 | 3 | 三等奖 | 4 | 2 | 参加 | 1 | 发明 成果 | 前三名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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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最高奖励加一次分,不累加。 |
专业 / 职 业技 能证 | 取得职业技能证书,参照下表进行加分: 表2职业技能证书加分参照表 证书名称 | 级别 | 加分情况 | 1+X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 | 高级 | 15 | 中级 | 10 | 初级 | 5 | 外语证书 | 英语六级 | 10 | 英语四级 | 5 | 普通话等级证书 | 一级 | 10 | 二级 | 5 | 计算机等级证书 | / | 10 |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 / | 10 | 注册会计师 | / | 15 | 会计从业资格证 | / | 10 | 证券/基金/银行 从业资格证 | / | 10 | 初级经济师 | / | 10 | 二级建造师 | / | 10 | 导游资格证 | / | 10 | 驾驶证 | / | 5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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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职业技能证书每学年最高加20分。 (2)加分证明材料:证书原件或录取通知书。 (3)各类证书时间以落款为准,在归属学年内可加分1 次,当时不申报加分的以后不再加分;同类同等级证书 当年只能加分1次。 (4)其他类职业证书参照由人社厅发布的《国家职业 资格目录》进行确定。 |
扣分项 | 学风 | 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上课睡觉、玩手机、交头接耳 |
(10分) | 情况 | 等扰乱课堂秩序行为,视情节扣2—10分 |
3.实践能力素质得分=基础分值(60分)+加分分值(40 分 )
分数项 类别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基础分项 (60分) | / | 凡注重提升实践能力、积极参与实践活动的学生,均可 获得实践能力素质基础分60分 |
加分项 | 创新 | 参加与“创新”“创业”主题相关的讲座、报告会等, |
(40分) | 创业 | 每次加2分(每学年最高加6分) |
| 组织 协作 | 担任以下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且经所在班级/学生组/ 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参照下表进行加分: 表3学生干部加分参照表 | 岗位名称 | 加分情况 | 优秀 | 合格 | 校团委、校学生会、大学生自 律委员会、校青协、校社联等 校级学生工作组织主席、副主 席 | 10 | 8 | 校团委、校学生会、大学生自 律委员会、校青协、校社联等 校级学生工作组织各职能部门 部长、副部长 | 8 | 6 | 校级学生社团组织理事长、副 理事长 | 院团委、院学生会等院级学生 工作组织主席、副主席 | 院团总支副书记 | 校卫队队长、副队长 | 广播站站长、副站长 | 校级学生社团组织部长、副部长 | 6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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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团委、院学生会等院级学生 工作组织各职能部门部长、副 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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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班班长、团支书 | 校卫队各职能部门部长、副部 长 | 广播站各职能部门部长、副部 长 | 校团委、校学生会、大学生自 律委员会、校青协、校社联等 校级学生工作组织成员 | 4 | 2 | 院团委、院学生会等院级学生 工作组织成员 | 校级学生社团组织成员 | 各班班委成员、团支部成员 | 校卫队队员 | 广播员、编辑、记者 | 班级寝室长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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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加分证明材料:由所在班级/学生组织/聘用单位 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 (2)所在班级/学生组织/聘用单位对上述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30%,考核不合格不予加 分。
(3)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以最高加分项计分。 |
社会 实践 | 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的“三下 乡”社会实践活动,每次加4分(每学 年最高加8分) | 加分证明材料 :活动负责部 门开具的参与 证明 |
自行参加社会实践的,每次加2分(每 学年最高加4分) |
志愿 服务 | 参与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志愿活动, 每次加2分(每学年最高加6分) |
社团 活动 | 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社团活动, 每次加2分(每学年最高加6分) |
勤工 助学 | 入职勤工助学岗位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 者加4分 | 加分证明材料 :用人部门开 具的入职证明 |
4.身心健康素质得分=基础分值(60分)+加分分值(40 分)
类别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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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项 (60分) | / | 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主动磨练意志品质,塑造健康人 格的学生,均可获得身心健康素质基础分60分 |
加分项 (40分) | 心理 普查 | 完成心理普查加10分 |
体育 测试 | 体育测试达标加10分(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者 ,完成相关理论课学习方可加分) |
素质 教育 类竞 赛 | 参加素质教育类竞赛,参照下表进行加分: 表4素质教育类竞赛加分参照表 | 级别 | 层次 | 加分情况 | 学生负责人 | 其他成员 | 国 家 级 | 一等奖 | 20 | 16 | 二等奖 | 18 | 14 | 三等奖 | 16 | 12 | 省 级 | 一等奖 | 16 | 12 | 二等奖 | 14 | 10 | 三等奖 | 12 | 8 | 市 级 | 一等奖 | 12 | 8 | 二等奖 | 10 | 6 | 三等奖 | 8 | 4 | 校 级 | 一等奖 | 8 | 4 | 二等奖 | 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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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素质教育类竞赛包括校园运动会、各类征文比赛 、微团课比赛、演讲比赛、心理月、劳动月系列比赛活 动等。 (2)加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文件及组织安排/个人 参赛备案记录等其他竞赛参与证明,按照公章确定级别 (3)在一二三等奖之上设立特等奖的项目,破纪录/特 等奖按照相应一等奖加分标准上再加5分,以此类推。 |
五、机构设置
(一)综合评价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党委办公室、学工处、团委、基础课部、保 卫处、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中心、招就处、财务处、后勤管 理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结果 审定与争议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工处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综合评价审议小组
二级学院成立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审议小组,由书记、院长 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专业老师代表、学生代表等11人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保 障本学院综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办公室设在二级学院辅导员 工作室。
(三)综合评价工作小组
班级成立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团支书任副组长,其他班委(团支部)委员、寝室长、学生代表等9人组成。其中,学生代表由全班同学民主推选产生, 具体实施本班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
六、实施程序
(一)实施时间
每学期结束前5周至学期末,完成学生综合评价工作。
(二)实施步骤 1.学生填报
辅导员(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在附件1:《江西机电职业 技术学院 学年第 学期学生综评加分项目一览表》(以 下简称“附件1”),中填写加分项目相关内容及分值,并按要 求提供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上交。其中,学业成绩加分证明材料由二级学院教学管理 人员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供。
2.班级初审
班级综合评价工作小组对本班附件1及加分证明材料进行 初步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填写附件2: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年第 学期学生综评总分汇 总表》(以下简称“附件2”)。
班级综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附件1、学生成绩单、加分证 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整理班级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原始材料,连 同附件2一并上报二级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审议小组进行复审。
3.学院复审
二级学院综合评价审议小组召开复审评议会议,对各班级 初审材料中存在异议情况进行讨论,并对其余初审通过的原始 材料进行复审,填写附件3:《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年第 学期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审议小组会议记录表》(以下 简称“附件3”)。
复审评议无误后,综合评价审议小组对总分汇总情况、会 议记录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学 生有异议的,应实名向审议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审议小组自接 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对结果 进行修订,并重新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综合评价审议小组将所有材料上 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将其余原始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妥善保存。
4.学校审批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召开综合评价领导小组会议,对 综合评价审议小组上报的材料进行终审。终审无误后,在校内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 公会审批通过。
七、综合评价应用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是学生 各级各类评优评比、奖学金评选、经济资助、就业推荐等各项 工作的重要依据。学生综合评价总分对应的考核等级如表3所 示:
表3分值等级划分
分值 | 85分以上 (含85分) | 85分—75分 (含75分) | 75分—60分 (含60分) | 60分以下 |
等级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特殊说明:
1.思想道德素质得分低于60分,则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2.学生综合评价等级达不到“良好”及以上者,不能授予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 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不能推优入党,不能参与国家奖学金 及校设奖学金的评选。
3.学生综合评价等级达不到“合格”及以上者,不能继续 担任各级学生会、团总支、班委会、团支部的主要学生干部。
八、其他说明
(一)一票否决情况
经查实,学生出现以下行为,综合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不
合格:
1.有与党和国家政治言论不一致者;
2.参与有损于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 动;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4.出现有损学校社会声誉行为的; 5.在综合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6.考试过程中存在舞弊等不诚信行为; 7.其他有关情况。
(二)制定实施细则
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 则,报学生工作部备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 生全面发展标准及评价办法(试行)》赣机院行〔2019〕105号 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年第 学期学生 综评加分项目一览表》
2.《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年第 学期学生 综评总分汇总表》
3.《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年第 学期学生 综合评价工作审议小组会议记录表》
附件1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年第 学期 学生综评加分项目一览表
(学生自行填写)
学院(公章):
学 院 |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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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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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计分内容 | 分值 |
思想道德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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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发展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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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能力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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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健康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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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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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班主任)签字:
附件2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年第 学期学生综评总分汇总表
(班级汇总填写,此表须公示3个工作日)
学院(公章):
学院综合评价审议小组组长签字: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学号 | 成绩平均分 (60%) | 综合素质评分 (40%) | 总分 | 班级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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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_学年第_学期 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审议小组会议记录表
会议时间 |
| 会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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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 记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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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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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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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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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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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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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小组 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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