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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责编编辑:学生工作 发布日期:2023-11-14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确保评定公平公正,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内容

(一)组织机构。二级学院是否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班级是否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中是否包含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其中学生代表是否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学生代表是否包含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二)认定原则。是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是否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是否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是否存在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的现象;是否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三)工作程序。是否综合采用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班级民主评议时,评议小组成员是否均在场;是否存在老师、班干部操控评定结果;是否存在评定流于形式、轮流坐庄的现象;认定结果是否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是否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是否将《关于公布学生资助工作投诉反馈渠道的通知》公布在班级群,是否张贴在班级教室。

二、 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确保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

(二)加强教育引导,深入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开展有温度的资助育人工作。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抓手,加强对学生心理和思想动态的关注,给予学生更多的关心关爱,完善工作方式,妥善化解矛盾。要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一生一策”,为学生量身定制育人计划,帮助他们顺利融入校园、融入社会、 成长成才。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奢侈消费。

(三)及时部署实施,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及时组织各班级实施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以往存在的问题和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认真整改,出真招、见实效,进一步夯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基础,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加强规范管理。

(四)按时总结报送,系统梳理自查自纠情况。

各二级学院要填写《XX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自查表》(附件1),班级填写《XX班关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自查表》(附件2),学院形成《XX学院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附件3),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自查自纠工作整体情况、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XX班关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自查表》(附件2)由各二级学院留存备查,《XX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自查表》(附件1)和《XX学院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附件3)于11月17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83805953


附件:1.XX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自查表

          2.XX学院XX班关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自查表

          3.XX学院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