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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我院报送助学成才典型事迹宣传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责编编辑: 发布日期:2020-12-28 点击: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4/5 0:00:00

各系部、管理处: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资助育人工作,鼓励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自力更生,教育和引导他们切实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希望同学们把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紧密结合起来、把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的讲话精神,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推荐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恩成长自强不息典型事迹的通知》赣助中心〔2012〕7号)精神,各系部推荐突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才的典型事迹上报院资助中心,学院将择优推荐省资助管理中心,由其编辑出版江西高校助学成才典型专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2012年4月30日前

二、推荐范围:各系部推荐1名、管理处推荐1名,在助学政策帮助下成长的优秀学生或毕业生典型。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习期间获政府资助;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5、刻苦学习、自强不息、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毕业后勤奋工作,回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

四、上报时间及要求。各系部、管理处推荐的事迹材料需要提供电子和纸质稿,推荐材料内容充实,语言简洁,体现特色,字数严格控制在3000字以内,并配学生五寸生活照一张,于4月30号前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报的要说明理由。

文字材料要求重点突出这些学生在接受国家资助的同时,是如何努力学习并做到学业和思想表现等方面成绩优秀,全面发展,怎样以个人的实际行动感恩、回报社会的。

各系部管理处务必将纸质材料于4月30日前送至学工处黄宏锦老师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XX系部助学成才事迹材料”。学工处将于5月10日前根据各系部、管理处的材料择优推荐上报省资助中心。

学 工 处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