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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责编编辑: 发布日期:2020-12-28 点击: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9/25 11:28:22

各分院、班级、班主任:

2017年“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到,为了确保假期校园的安全与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在稳定和谐的氛围中度过,学校要求各学生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中秋”“国庆”假期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假期前后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假日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院安排,10月1日至8日放假,9月30日(星期六)上课。学生回家、访友等需离开学校者,一律于9月30日下午上完课后方可离校,并于10月8日下午6:00前返校,返校后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二、放假前三天,按惯例班主任不批学生离校回家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由所在系主要领导批准并从严掌握。凡未经请假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一律以旷课论处,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学校要求各分院对所属班级9月30日下午上课人数及10月8日晚自习到校人数进行核查登记,9月30日下午上课人数资料于当天下午4:00前由系汇总后报学工处;10月8日晚自习到校人数资料于当晚10:30由系汇总后报学工处。

三、广大同学假日期间要高度重视人身和财产安全。回家或走亲访友的同学,务必要注意交通安全,尽量做到结伴而行。学院不组织学生外出秋游活动,凡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出游或参与出游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四、各分院要安排好假期班主任值班。9月30日晚上和10月8日晚上全体班主任都要值班,期间其它时间值班由各分院按班主任人数平均安排。

五、假期学生管理人员和班主任老师都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做到能随时联系上。值班老师要勤巡逻,勤下班,有问题要能及时发现,快速反应。

六、全体同学都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严格作息时间,严禁宿舍使用违规电器,注意消防安全;做到人走关灯、关水、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假期实行申请用电制度。不管是留校的同学还是外出的同学,都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护好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一旦遇到意外,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或求助警察和110。

学 工 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