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 发布时间:2017/9/12 14:32:36
各分院:
为了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激励先进、学习先进,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6—2017学年模范先进班主任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2017学年在班主任岗位上连续任职一年以上的专、兼职在职和外聘班主任。
二、评选名额
模范班主任:按全校够评选资格班主任总数10%的比例评选;
先进班主任:按全校够评选资格班主任总数20%的比例评先;
三、评选标准
模范班主任评选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所带班级安全稳定,无责任事故;为人师表,得到大多数学生的信任和尊敬,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
3.能及时把握学生的思想状况,所带班级整体积极向上,班风建设成效明显,班级常规工作考核成绩位于前例;
4.认真抓好班干部队伍建设,班集体凝聚力强,坚持与任课老师联系制度,指导学生开展课余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先进班主任评选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所带班级安全稳定,无责任事故;为人师表,得到大多数学生的信任和尊敬;
3.能及时把握学生的思想状况,所带班级整体积极向上,班风建设成效明显,班级常规工作考核成绩较好。
4.认真抓好班干部队伍建设,班集体凝聚力强,坚持与任课老师联系制度,指导学生开展课余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富有成效。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各分院要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个人总结和评选条件认真推荐。
2.各分院要按照日常班主任工作管理考核范围,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选。
3.各分院于10月26日前将班主任个人事迹材料、填写好的《模范班主任评审表》、《先 进班主任评审表》交学工处,最后由学校开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学工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