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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学生 “文明寝室”及“优秀寝室长”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责编编辑: 发布日期:2020-12-28 点击:

学工处 发布时间:2017/3/24 9:57:49

各系(处)、班级:

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创建规范、整洁、安全、文明、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根据《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今年3月学校开展《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文明寝室”及“优秀寝室长”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比对象

学院一、二年级等在校学生宿舍。

二、评比条件

根据《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院级“文明寝室” 及“优秀寝室长”,所造成的缺额指标不再进行递补。

1、在院、系安全督查中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纪现象者。

2、在院、系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中有不合格及锁门现象者。

3、在开展《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中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寝室或个人。

三、评审步骤

1、系部推荐:4月26日前完成

各系根据《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评比标准和学校开展《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对所属学生宿舍进行自评,然后按所住寝室数20%的推荐比例,推荐出参加院级“文明寝室”及“优秀寝室长”名单,并于4月26日前报纸质和电子稿到学工处王春霞老师处。

2、审查评定:5月5日前完成

评审小组对系部推荐参加院级“文明寝室” 及“优秀寝室长”名单,按照《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评比标准和措施进行资格审查和最后评定。评审小组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工处、物管中心、保卫处及各系有关领导组成。

3、总结表彰: 5月中旬完成

对获得学院“文明寝室” 及“优秀寝室长”荣誉称号的寝室和个人,按照《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有关标准颁发相关奖励。

学 工 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