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9/20 14:13:14
各分院、班级、班主任:
2018年“中秋”假期即将来到,为了确保假期校园的安全与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在稳定和谐的氛围中度过,学校要求各学生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中秋”假期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假期前后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假日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安排,9月22日至24日放假。学生回家、访友等需离开学校者,一律于9月21日下午上完课后方可离校,并于9月24日下午16:00前返校,返校后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二、放假前三天,按惯例班主任不批学生离校回家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由所在分院主要领导批准并从严掌握。凡未经请假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一律以旷课论处,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学校要求各分院对所属班级9月21日下午上课人数及9月24日晚自习到校人数进行核查登记,9月21日下午上课人数资料于当天下午17:00前由分院汇总后报学工处;9月24日晚自习到校人数资料于当晚10:00由分院汇总后报学工处。
三、广大同学假日期间要高度重视人身和财产安全。回家或走亲访友的同学,务必要注意交通安全,尽量做到结伴而行。学校不组织学生外出秋游活动,凡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出游或参与出游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四、各分院要安排好假期班主任值班。9月24日晚上全体班主任都要值班,期间其它时间值班由各分院按班主任人数平均安排。
五、假期学生管理人员和班主任老师都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做到能随时联系上。值班老师要勤巡逻,勤下班,有问题要能及时发现,快速反应。
六、全体同学都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严格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注意消防安全;做到人走关灯、关水、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假期实行申请用电制度。不管是留校的同学还是外出的同学,都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护好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一旦遇到意外,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或拨打110报警。
学 工 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