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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责编编辑: 发布日期:2020-12-28 点击: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3/22 11:30:42

各分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学校“崇德尚能” 1610思想政治工程,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培养大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增强大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促进校风建设。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告别陋习,文明修身,爱护校园环境,争做文明大学生”为主题的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按照赣机院党字〔2017〕26号文件精神,通过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学生能自觉树立良好形象,遵守校园文明秩序。学校将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校园环境整治相结合,由浅入深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进一步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主题口号:“告别陋习,文明修身,爱护校园环境,争做文明大学生”

二、活动内容

(一)课堂行为规范

1.学生进入课堂应着装得体,仪表整洁,言行文明,不穿背心、短裤、拖鞋或赤背进入课堂。

2.遵守上课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不睡觉,不使用手机(课堂教学需要除外),不随意进出课堂。

3.保持教室秩序,不在教室和走道上吸烟、喧哗,不带食品进教室,离开时主动带走个人垃圾。

4.爱护教学设备和其他公共设施。

(二)宿舍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学校宿舍管理有关规定,维护宿舍区公共秩序,遵守作息制度,不晚归,不外宿,不留宿他人。

2.注意用电安全,人走关水、关电,禁止使用大功率禁用电器,不私接电源和网线,电源插座要远离地面并规范固定好,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侵占他人财物。

3.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看不健康的读物或影视,努力营造和谐、舒适、文明的宿舍氛围。

4.保持宿舍安静整洁,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坚持宿舍卫生值日制度,争创文明寝室。

(三)食堂行为规范

1.文明就餐,不插队,不拥挤,不嘻闹,保持良好就餐形象;

2.尊重食堂服务人员,不乱倒食物、垃圾,用餐完毕自觉送还碗筷,就餐使用的纸巾、食物残渣等自行放入指定垃圾桶,

3.爱护食堂财物,不浪费粮食,倡导“光盘”行动。

(四)晚自习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按规定时间到教室自习,保持安静,不喧哗,不迟到早退,不使用手机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宜。

2.不在自习教室吸烟、饮酒、吃零食,离开自习教室时主动带走个人垃圾,保持自习教室整洁卫生。

3.爱护自习区教学设备和其他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五)图书馆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图书馆相关管理制度,凭校园卡进入书库和阅览室,不自带书刊、书包等入内。

2.文明借阅,入馆注意仪表整洁,保持馆内安静,手机静音,不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馆内,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

3.爱护图书,不污损、撕毁、圈画、批注图书,图书阅毕,放回原书架位置,不乱放、私藏或私自将图书携带至馆外。

4.不抢占座位或随意移动馆内桌椅、书架等设施,不任意刻画和涂抹馆内财物。

(六)校园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尊重师长,仪表端庄,服饰整洁,不穿拖鞋、短裤、背心等进入公共场所。

2.爱护环境,不乱丢垃圾、杂物,不乱贴海报、广告、标语和横幅,爱护校园美化绿化成果,自觉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等设施。

3.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起哄滋事,不打架斗殴。文明交往,诚实守信,严于律己,明礼修身,团结友爱。

三、活动时间

1.舆论动员阶段(3月26—3月31日):为营造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月活动氛围,全面落实本次教育活动的部署和要求,要开好三个会:活动动员大会、各分院班主任会议、班级主题班会。各班要制订教育活动计划,出一期专题黑板报。通过学校团委微信平台、校园广播网站、横幅、展板等阵地集中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活动氛围,提高全校学生对开展本次活动认识。

开展一次“告别陋习,文明修身,创建文明校园,争做文明大学生”的签名活动。

2.学习讨论阶段(4月1日─4月15日):各班利用晚自习及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学生奖励条例》、《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内容。围绕“摒弃吸烟陋习,共建品质生活”、“学会文明处事,自觉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不乱丢乱扔、乱涂乱画、乱张帖,保持校园整洁”等主题展开讨论,要求每个同学都要结合自身实际作好发言,谈感想,谈今后的打算,各班都要作好讨论记录,切忌走过场。

鼓励各学生社团组织发出开展《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月的倡议书,号召广大同学积极参与,从现在做起,用实际行动告别陋习,文明修身,人人争当文明大学生。

3.治理整顿阶段(4月16日─4月30日):各班要发动同学进行自查自改,自觉养成良好文明习惯,要制定整改措施并报所在分院。学工处、团委会同各分院将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班级和个人,学校将按照高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学校设立流动文明监督岗。文明监督成员由学校分管副校长、学工处和团委及各分院领导、学管老师、学生干部等组成,实施定期与不定期对学生寝室、教室、食堂、图书馆、阅览室等场所进行检查。具体人员安排、检查时间、地点等安排见附件。

(2)执勤文明监督员要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文明行为做好记录(必要时做好信息照片采集),做好资料汇总和不文明行为曝光。学校设校园不文明行为曝光点。

4.总结提高阶段(5月1日─5月4日):各分院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活动方案、效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等)并报材料至学工处,学校将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学生个人的表现,要记入学生思想操行评定中,并与年度评先评优、奖学助学等工作结合起来。学校将对此次主题教育活动做出总体评估,并形成我校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长效机制。

四、组织要求

1.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全面提高大学生素质营造良好校风的重要举措,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全面部署,务求实效。

2.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修身的先锋。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要积极投身到“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活动中,以实际行动感染、引导广大同学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争做文明修身的表率。

希望各分院积极行动,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工作态度把本次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学 工 处 团 委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