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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学生“文明寝室”及“优秀寝室长”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责编编辑: 发布日期:2020-12-28 点击: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3/15 11:29:58

各分院:

为强化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促使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积极创建规范、整洁、安全、舒适、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根据《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学校开展《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文明寝室”及“优秀寝室长”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比对象

所有学生宿舍

二、评比条件

根据《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校级“文明寝室” 及“优秀寝室长”,所造成的缺额指标不再进行递补。

1.在学校和各分院安全督查中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纪现象者。

2.在学校和各分院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中有不合格及锁门现象者。

3.在开展《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中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寝室或个人。

三、评审步骤

1.分院推荐:4月18日前完成。

各分院根据《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评比标准和学校开展《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对所属学生宿舍进行自评,然后按所住寝室数20%的推荐比例,推荐出参加校级“文明寝室”及“优秀寝室长”名单,并于4月18日前报纸质和电子稿到学工处李镇老师处。

2.审查评定:4月20日前完成。

学校评审小组对各分院推荐参加校级“文明寝室” 及“优秀寝室长”名单,按照《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评比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和最后评定。评审小组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工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及各分院有关负责人组成。

3.总结表彰:4月25日前完成。

对获得学校“文明寝室” 及“优秀寝室长”荣誉称号的寝室和个人,按照《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有关标准颁发相关奖励。

学工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