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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2年度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责编编辑: 发布日期:2023-03-06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学校五级心理预警工作中的作用,为表彰先进,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优秀班级心理委员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9级和20级五年制班级、19级和20级职教本科班级、21级和22级高职班级、21级和22级本科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名额

1.19级五年制班级、19级和20级职教本科班级、21级高职班级、21级本科班级按班级数量15%的比例评选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各学院指标数如下:

学院

班级数

指标数

机械工程学院

17

3

电气工程学院

25

4

信息工程学院

27

4

车辆工程学院

17

3

管理工程学院

15

2

人工智能学院

5

1

总计:

17

2.20级五年制班级和22级高职班级,按2022年班级心理委员培训情况和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由心理咨询中心择优推荐,指标数暂不核算。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政治上要求进步。

2.道德品质良好,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3.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心理健康活动(含心理讲座、心理团辅、525系列心理活动等)。

4.对同学的心理困惑,能给予必要的心理抚慰和疏导,必要时要及时动员其接受专业心理老师的帮助。

5.每月按时上交心理晴雨表(晴雨表详实具体,既能反映班级同学总体的心理状况,又能关注个别同学的心理困扰)。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精心组织,严格把关。

2.各二级学院应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激励班级心理委员努力学习助人知识,积极参与朋辈心理辅导,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3.各二级学院根据下发名额推荐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并将汇总表(见附件)于3月10日前报至学工处吴璞(邮箱:********)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