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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责编编辑: 发布日期:2023-04-19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精神引向深入,切实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进一步提高我校心理育人工作水平,学工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围绕“润心树德、立德健心”的心理育人理念,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浸润式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传播“敬畏生命、健康第一”理念,深化心理健康与思政教育协同育人,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二、活动主题

聚心力量,逐梦向阳

、活动对象

下罗校区、梅岭校区全体在校学生

、活动时间

4月26日——5月31日

五、活动内容

本次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咨询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其中校级活动5项,院级活动9项(1-4为必选项目,5-9任选两项),具体内容见《2023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项目目录》(附件1)。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活动月的组织开展,制动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活动月全程的各项工作,充分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的思想动员与统一,努力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实施效果。

2.积极创新,确保实效。各二级学院应从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和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出发,整合利用各方面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在校级活动的基础上,创造性地策划具有较强针对性和趣味性的二级学院和班级层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围绕学生自我认知、健康心理、社会交往、生涯发展等内容组织开展活动,努力让每一名学生在活动中受益。

3.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做好前期宣传、活动报道和后期总结,营造良好活动氛围。注重挖掘典型、凝练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将活动总结材料(包含照片、新闻稿、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支撑材料等等)于6月9日前报送至心理咨询中心。

联系人:佘玙圭 联系电话:******


学工部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