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暑假留校住宿学生
管 理 办 法
为加强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管理,维护暑假学校正常生活秩序,保障暑假留校住宿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留校住宿学生行为规范
第一条 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应离校,确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暑期留校申请表》(附件1),经家长同意、所在学院(部门)批准、报学工处备案后,方可留校住宿(本年度应届毕业生不能进行留校申请)。
第二条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填写《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暑期留校学生汇总登记审批表》(附件2),于学生正式放假前报送学工处、后勤管理处,经批准后方可留校。
第三条 留校住宿学生由后勤管理处统一安排集中住宿,学生应无条件服从学校住宿安排。学生留校住宿不收住宿费。
第四条 留校住宿学生进出校园要主动出示校园卡,无卡不准进入。外来人员除直系亲属外一律不准进出校园,不得在留住学生宿舍留宿他人。来客请在学校保卫室登记并由学生本人签字方可进入。
第五条 留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的作息制度,每晚10:30之前回寝室。
第六条 留校住宿学生离开学校,需向辅导员请示说明,违反规定将取消入住资格。
第七条 留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自觉清理宿舍卫生,维护宿舍整洁,爱护宿舍公物,如有违反,将取消入住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八条 留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不得乱拉私接电线、不得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饲养宠物,不得损坏公物、不得堵塞公共通道、不得酗酒晚归、不得打牌赌博、不得聚众喧闹、不得冲突矛盾,违反规定者按《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予以处分,并直接取消留校住宿资格。
第九条 留校住宿学生不得从事危险性活动;严禁到水库、塘坝游泳;禁止以留校名义从事打工、兼职等工作;禁止吸烟、酗酒、赌博或作出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如有违反,将取消入住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二章 留校住宿学生教育管理
第十条 按照“谁留谁负责”原则,由学院(部门)对暑假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负主体责任,须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重点防止诈骗、交通、盗窃、火灾、溺水和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尤其是防止人身伤亡等恶性事件发生。精准掌握学生动态,落实好安全教育主体责任。
第十一条 学工处负责牵头建立暑假值班制度,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学生留校住宿期间校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第十二条 学工处负责审批留校住宿学生名单,各学院(部门)负责安排学生工作人员值班,并要求留校住宿学生签订安全自律承诺书,加强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
第十三条 各学院(部门)应切实加强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留校住宿学生临时组织(班级、团支部、宿舍长等),充分发挥留校住宿学生的“三自”作用。
第十四条 全体值班人员要坚持“一线工作法”,不定期到学生宿舍了解和掌握留校住宿学生情况,帮助留校住宿学生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困难,确保留校住宿学生在校内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充实的暑假,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和谐稳定。
第三章 留校住宿学生服务保障
第十五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办理留宿学生住宿登记与住宿安排工作,做好留校住宿学生的水电供应、饮食安全、医疗保障工作,保证暑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 保卫处负责留校住宿学生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配备安全值班人员,严格校园出入管理,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安全巡逻,确保学生留校住宿期间安全稳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工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暑假留校学生申请表
2.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暑期留校学生汇总登记审批表
附件1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暑期留校学生申请表
学院 | | 班 级 | | 宿舍号 | 号楼 房间 |
姓 名 | | 性 别 | | 联系电话 | |
个人申请 留校 | 申请留校原因: 申请留校时间: |
家长 意见 | 家长同意孩子暑期留校学习,保证孩子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可附家长签字照片打印件)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
留 校 承 诺 | 本人假期留校期间自觉遵守学生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调整,保证不违章用电,保证不私自到湖泊等场所游泳,保证不私自外出游玩;如有特殊情况离校,保证履行请假手续,保证不打架斗殴,否则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有本人及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辅 导 员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 院(部门)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学院(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部门)留存,一份学工处备案。部门安排学生留校,辅导员意见可不填写。
附件2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假期留校学生汇总登记审批
学院名称 | |
留校人数 | 共计留校学生 人,其中男生 人,女生 人。附花名册(包括班级、姓名、性别、宿舍号、联系电话、辅导员姓名及电话、家长姓名及电话) |
留校工作负责人 | 姓名: 联系电话: |
学院(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后勤管理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学工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